「老闆重判,夥計無罪」? 蘇震清、余學洋、趙正宇遭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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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加計租金及土地仲介佣金收入達2339萬2566元,故檢察官指控的920萬元不明款項,相較其收入並無「顯不相當」情形,因此不符財產來源不明罪構成要件,因此趙並無對其財產說明之義務,諭知無罪。至於余學洋部分,合議庭認為,蘇震清是自行向李恆隆要求並收取賄款,余學洋雖然2015年間知悉蘇震清有收受...
108年度加計租金及土地仲介佣金收入達2339萬2566元,故檢察官指控的920萬元不明款項,相較其收入並無「顯不相當」情形,因此不符財產來源不明罪構成要件,因此趙並無對其財產說明之義務,諭知無罪。至於余學洋部分,合議庭認為,蘇震清是自行向李恆隆要求並收取賄款,余學洋雖然2015年間知悉蘇震清有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