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樓管詐1.4億元 一審重判22年、二審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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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前樓管黃志峯從2016年下半年度至2018年間,只因為自己入不敷出,就利用百貨公司消費回饋滿額贈禮等活動,向不少櫃哥、櫃姐借來信用卡,大賺刷卡折扣暴利,合計1.4億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將他重判22年,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今(20)日仍認定他犯40罪,僅將其中1罪改判,其餘上訴駁回。...
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前樓管黃志峯從2016年下半年度至2018年間,只因為自己入不敷出,就利用百貨公司消費回饋滿額贈禮等活動,向不少櫃哥、櫃姐借來信用卡,大賺刷卡折扣暴利,合計1.4億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將他重判22年,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今(20)日仍認定他犯40罪,僅將其中1罪改判,其餘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