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地方議員財產申報比照立委要上網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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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30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部分條文」,增列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的財產申報資料,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直到喪失原申報身分後1年等規定;該法通過後,將可適用於年底選舉。 現行法規定,只有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

立法院今天(30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部分條文」,增列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的財產申報資料,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直到喪失原申報身分後1年等規定;該法通過後,將可適用於年底選舉。 現行法規定,只有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