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修法測謊不得做為罪證 政院加註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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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天(29日)通過司法院函送的「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測謊」不得做為認定犯罪事實存否的證據;行政院對此則加註意見,避免因硬性規定失去彈性。 為嚴謹證據法則,強化鑑定的程序保障,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意旨,以及健全現行刑事交付審判制度,因此提出修法。...

行政院會今天(29日)通過司法院函送的「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測謊」不得做為認定犯罪事實存否的證據;行政院對此則加註意見,避免因硬性規定失去彈性。 為嚴謹證據法則,強化鑑定的程序保障,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意旨,以及健全現行刑事交付審判制度,因此提出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