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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走法律途徑?」性騷事件後的反思:不再壓迫受害者,不給加害者更多藉口

來源 聯合新聞網

<p>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性騷擾存在於各種場域,無論是言語或是肢體,只要造成對方主觀意識上的不舒服,都能構成性騷擾申訴的要件。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可依規定,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