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防部少將參謀長將「7990元公家洗衣機」運回家私用 遭重判12年
作者 張詠詠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前參謀長林帝志,涉嫌將公家機關購買的一台7990元的洗衣機,寄回台南市的家中供家人使用,遭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金門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帝志犯後毫無悔意,依侵占公用財物罪,重判有期徒......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前參謀長林帝志,涉嫌將公家機關購買的一台7990元的洗衣機,寄回台南市的家中供家人使用,遭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金門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帝志犯後毫無悔意,依侵占公用財物罪,重判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