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杜絕台版柬埔寨!拘禁凌虐致死可重處無期徒刑 「換臉」技術詐騙最重關7年
作者 賴姵霓

為了打擊詐諞集團,立法院院會今天(16日)三讀修正《刑法》部分條文,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最重可關7年、罰100萬元;致人重傷者,最重可關12年;致人於死者,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對直系尊親屬犯罪,加重其刑至二......

為了打擊詐諞集團,立法院院會今天(16日)三讀修正《刑法》部分條文,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最重可關7年、罰100萬元;致人重傷者,最重可關12年;致人於死者,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對直系尊親屬犯罪,加重其刑至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