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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用「M化車」蒐證卻無證據力 高院判詐團4人全無罪定讞

作者 劉宇珊
警方用「M化車」蒐證卻無證據力 高院判詐團4人全無罪定讞(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上報

檢警辦案時會使用「M化車」定位手機持有者定位,通常用於偵緝犯罪及救難。警方利用M化車蒐證並偵辦陳姓男子等4名疑似詐欺集團嫌犯,卻被桃園地院認為欠缺法律依據、無證據能力,因此判決4名被告無罪;雖然高院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