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報

【元旦新制】民法下修18歲結婚不用父母同意 國民法官上路

作者 許維庭
【元旦新制】民法下修18歲結婚不用父母同意 國民法官上路(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上報

明年1月1日起,民法完全行為能力人從20歲下修至18歲,年滿18歲的國民可以自行申辦手機門號、信用卡、租房、結婚、銀行開戶等,不用再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此外,國民法官也在1日正式上路,只要具有我國國籍、年滿2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