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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警年藏15件案、最長418天後才移送 懲戒法院判休職半年

作者 施佳序
台東警年藏15件案、最長418天後才移送 懲戒法院判休職半年(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上報

台東縣一名資深王姓警員,自去年3月起,受理民眾報案後,常無故不查也不移送,1年內共隱匿15起案件,延宕天數從47天至418天不等,內政部依《公務員懲戒法》將他移送懲戒法院,法院判他休職半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