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陳島撤退交換美協防金門 蔣中正批艾森豪:失信違約之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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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大陳島撤退為第一次台海危機的延續,根據國史館今天公布的《蔣中正日記》透露,美國願以協防金門以換取大陳之撤退,蔣中正最後決定等《中美互助協定》生效再開始撤退,並認為此次危機是中共想藉此全力該互助協定,他也批評時任美國總統的艾森豪「失信違約之事太多」。
國史館典藏的《蔣中正日記》、《蔣經國日記》,自2024年3月起按季於國史館官網「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對外逐批公開目錄與影像圖檔,目前累計已開放66個年度。今開放第十一批兩蔣日記,計有6個年度,6卷3048件、5055個數位檔。
今天公開《蔣中正日記》1955-1957年的重大事件,主要有「大陳島撤退」及引發反美情緒的「劉自然事件」。
其中1955年的大陳島撤退為第一次台海危機的延續,蔣中正於1月10日記載:「接大陳被敵機轟炸報告」,情勢更加惡化,而與美國簽訂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卻尚未正式生效,21日的日記寫道:「美願以協防金門以換取大陳之撤退之建議」、「最後決以有條件,即中美互助協定生效之後,乃允其開始撤退」,並認為此次危機是「共匪與俄帝以全力破壞中美互助協定」。
2月6日蔣中正日記寫道:「美國已於今晨五時下令實施其掩護我軍民之撤退」、「余亦下令大陳軍民之撤退」,並由蔣經國「在大陳督導軍民安全撤退」。在美國第七艦隊協防下,「撤防大陳至11日完成」。
蔣中正日記2月6日至12日上星期反省錄寫道:「中美各發表撤退大陳及其掩護之宣言……,中美互助協定卒由美國參議院通過。」3月3日日記寫道:「中山堂舉行中美互助協定書交換典禮,中美協定乃得告一結果」。
1957年第二次以阿戰爭(又稱蘇伊士運河危機)發生後,蔣中正於2月22日的日記有感而發地寫下:「愛克(美國總統艾森豪)最近壓迫以色列撤退埃境加薩與阿克巴灣佔領軍,一如其前年初壓迫我撤退大陳各島之手法與態度完全相同,迨我撤出大陳而彼違反協防金、馬之諾言,繼而又逼迫我放棄金門,以為應付英國安撫俄共……」,認為艾森豪「失信違約之事太多」。
至於1957年發生的「劉自然事件」,5月24日蔣中正在日記寫道:「台北群眾以美國昨日對其上士雷諾槍殺劉自然案軍法審判不公平,判決無罪結果,乃群起包圍美大使館,並加以搗毀與拷打其館員,繼之又包圍美協防司令部,情勢嚴重,此乃外交部始謀不贓所致,令即戒嚴,以防共諜滲入搗亂也。」
25日下午他從日月潭趕回台北處理劉自然案,認為此案如不立即合理解決,必將引起嚴重後果,「晚間又悉群眾圍攻台北市警察局,並聞已死五人,心甚不安」,甚至擔心此事件會「重演庚子年拳匪」之亂。5月19日至25日上星期反省錄寫道:「八年以來對美忍辱負重,努力奮勉,奠定復國基礎之工作恐將毀於一旦」。
5月26日的日記記載,蔣中正面詢台北衛戍司令部司令黃珍吾中將、憲兵司令部司令劉煒中將、台灣省警務處處長樂幹等人,他認為劉煒不敢下令使用武器制壓民眾,又推卸責任,最為可痛,遂將其三人免職,下午接見美國大使藍欽並請其代向美國總統艾森豪致歉,不料藍欽「對三首長負責者撤職以為無用,暗示經國應負重責……」。
27日的日記再道:「考慮昨日藍欽之言意,及其與沈(昌煥)談話記錄合對,是其暗指經國無疑」。對此,蔣中正原擬請外交部予以嚴正駁斥,但為免此時對群眾暴動案更添一層黑影,決定暫忍。
1957年5月1日至31日上月反省錄記道:「最大不幸的暴動(廿四日)事件,實由於廿三日美軍法審判雷諾案判決不公而起,此事本可為我國交涉處於優勢地位,不幸翌日無端發生搗毀其美使館且撕毀其國旗的民眾暴動,以致國家反受重大損害與恥辱。……此為遷台以來最大刺激之一,但仍能極端忍耐,一本慎重處理,……期能消除美國之誤會。」
6月1日,蔣中正主持總統府月會,宣讀對搗毀美大使館案告民眾書,並增補「美國從未侵略我寸土尺地與辛丑前後防止瓜分中國之企圖數語」於文告,使民眾打消其憤恨情緒。對於美國的態度,蔣中正亦極注意,於5月26日至6月1日上星期反省錄寫道:「本周美國輿論,無論其向來對我仇視與台灣問題不滿者,皆乘上周搗毀其使館不幸事件共起攻擊,因之重提台灣地位主張託管,……國內民眾因雷諾案之不平,反美情緒仍在普遍潛滋,……」。
6月9日至15日上星期反省錄寫道:「美國對台北暴動案之情勢至本周已近尾聲,此乃六月一日文告之功效」、「美國務院派來調査暴動案之卜雷德,其態度和協[諧],對其解釋實情,似已了解。藍欽意態似亦悔悟其當初誤會與聽信謠諑之失策矣……」。
6月23日至29日上星期反省錄寫道:「台北暴動案判決罪犯從輕處治,如期發表,中外輿論翕服,皆無異詞,則此一大案可告結束。」由上述日記可見,蔣中正對524事件的看法和處置,以及如何在外交危機與安撫民意之間權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