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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正「政黨法」犯國安法判刑確定不可擔任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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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正「政黨法」犯國安法判刑確定不可擔任負責人(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行政院會今通過「政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增訂政黨負責人曾犯國安相關法規之罪,經判刑確定後不得為政黨負責人,以及政黨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