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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基金總代理 金管會規定代理家數以5家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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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基金總代理 金管會規定代理家數以5家為限(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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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修法明定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在國內代理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以5家境外基金管理機構為限,且總代理家數達4家以上,須提存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