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新聞網報導聯合新聞網法律變嚴! 過失致3人於死 最重可判到10年未署名2021/4/22 12:58#行政院24 家 · 304 篇#法務部19 家 · 46 篇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太魯閣號列車事故釀49人死亡、超過200人受傷,法務部啟動修法,將犯過失致死罪「情節重大」者法定刑度上修為最高可判有期徒......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40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