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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設計師自創圖騰當LOGO 阿里山鄉公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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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設計師自創圖騰當LOGO 阿里山鄉公所致歉(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阿里山鄉公所未經文創設計師劉聰榮同意,使用他的設計作品作為公所LOGO,引起劉聰榮不滿,揚言提告;阿里山鄉公所今天表達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