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新聞網報導聯合新聞網防逃條款三讀!判刑2年以上確定 檢察官可不傳喚就拘提未署名2019/7/3 16:17#檢察官5 家 · 37 篇#通緝3 家 · 12 篇#警察14 家 · 415 篇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原站閱讀全文請至原站閱讀。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907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