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新聞網報導聯合新聞網食品業者未保留收據不再罰到2億 最高罰300萬未署名2017/11/4 14:05#食安10 家 · 23 篇#立法院16 家 · 171 篇#食藥署10 家 · 28 篇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原站閱讀全文請至原站閱讀。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79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