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中士入中共「臥龍會」 拍「統一、兩岸」片賺30萬 二審判5年
林偉信約 1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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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3年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許姓調查士因缺錢花用,上網借貸卻被中共情工人員吸收,加入「臥龍會」提供軍中資料,許男還拍攝影片自我介紹「統一、兩岸、反對台獨」等內容,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5年,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113年9月當時擔任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調查士的許男,因對外尋求借款,透過通訊軟體認識大陸地區情工人員,他受金錢利誘,同意加入大陸地區「臥龍會」,允諾以會員身分提供軍中資料獲取報酬。
113年10月上旬某日許男在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寢室,拍攝自我介紹影片,提及個人姓名、職級、單位及「統一、兩岸、反對台獨」等內容,再將影片連同所翻拍之個人電子兵籍資料及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2樓中山室照片等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與影像傳送給大陸情工人員,收受賄款30萬8000元。
一審審酌許男曾擔任憲兵中士,受國軍長期栽培,卻違背職務傳遞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與影像並收受賄賂,敗壞官箴及軍人武德,危害軍譽及國家安全,殊值非難,惟念及坦承全部犯行之犯後態度,並已繳交全部犯罪所得,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