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視新聞網報導台視新聞網風景區"觀光保育費" 費用最高收200元未署名2018/6/30 16:29#交通部9 家 · 19 篇#新法2 家 · 2 篇#風景區6 家 · 11 篇#保育費3 家 · 5 篇#主管5 家 · 6 篇#機關2 家 · 2 篇#寒暑#周末2 家 · 2 篇#國籍3 家 · 4 篇#費率交通部29號有新法上路了!風景區將可收取30元至200元不等的觀光保育費,主管機關也能視寒暑假、周末以及國籍訂出不同費率......https://www.ttv.com.tw/news/view/default.asp?i=1070630000080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