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視新聞網報導台視新聞網法規鬆綁! 女性勞工產後可大夜班工作未署名2016/3/8 19:35#切結書2 家 · 2 篇#女性14 家 · 85 篇#勞工8 家 · 21 篇#工作10 家 · 68 篇#僱主#解釋令依照《勞基法》規定,女性勞工在哺乳期間,不得於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6點工作,違者僱主可處9萬到45萬元的罰鍰,不過卻接獲......http://www.ttv.com.tw/news/view/default.asp?i=105030800285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