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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議維持後還能拒絕副署?從唐太宗納諫看現代憲政的「應即接受」

未署名

本文藉唐代封駁制度,省思現代副署權。立法院覆議後,行政院長應接受決議,不得以拒絕副署逾越憲法界線,將原用於制衡總統的工具,轉為對抗國會的實質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