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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亞案未落入「國安與人權」二選一矛盾,違反社會契約該有什麼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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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亞在公開否定《中華民國憲法》這份社會契約後,從被約談、被撤消居留權到實際離境,她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其他憲法賦予(或說定義)的人權並沒有受到侵害,甚至她拍片批評自己被約談的言論自由,仍然受到了中華民國法律的保護。這就是「最小限度的回應」,就像法律界常常有人拿出來講的「比例原則」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