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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辯護律師稱助理訊問遭「錯誤誘導」,檢方駁:檢察官本就該曉以大義,主張虛報有罪不算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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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的律師主張,檢察官是出於「錯誤的事實」,也就是對立法院助理費如何運用,直接認定高虹安辦公室的做法是違法、犯罪,這是將有罪心證和錯誤認知灌輸給助理,且讓助理產生錯覺,擔心自己如果不認罪會面臨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