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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傳統中藥房絕跡,新生代拚轉型進駐精品百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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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藥商行而言,衛福部1998年修訂《藥事法》第103條是永遠的痛,明訂1993年後入行的中藥從業人員,須符合特定條件、修習一定中藥課程並經國家考試及格,才可從事中藥材販售、調劑中醫師處方藥品,卻長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