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家樂福大火,竟是3男拿賣場「殺蟲劑噴打火機」所致,律師: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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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業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余韋德指出,若3人基於共同犯意聯絡,由其中1人實施放火行為,該大賣場為24小時營業,發生火災時應有人在內,故3名男子都是涉嫌刑法第173條第一項放火罪,如果是放火燒毀可處無期......
敬業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余韋德指出,若3人基於共同犯意聯絡,由其中1人實施放火行為,該大賣場為24小時營業,發生火災時應有人在內,故3名男子都是涉嫌刑法第173條第一項放火罪,如果是放火燒毀可處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