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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柬埔寨案4主嫌罪名高達2811項,舉證就要24天,法院判准不行國民法官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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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過去幾案已經宣判的國民法官案件,通常只有1位被告、1位被害人、1至2項的起訴罪名,且犯罪現場單純,證據數量較少,多數都能在1週內完成審理。此案的案情著實極端龐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