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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明星辯論會》:賀瓏舉例「辛龍救劉真」惹議,辯論是種可以冒犯人的表達型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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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滿不喜歡大多數人基於這是辯論,所以賀瓏的攻擊只要看效果不用看結果的觀點,對辯論扣上了「本來就可以得罪人」的帽子,忘記了比賽攻擊論點和交鋒並中銳利的東西並非只能夠是這些案例。我擔心賀龍選擇例子的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