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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朝野協商「性平三法」修法,爭議條文留待於31日討論拚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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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協商通過《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條文,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進行親吻、擁抱或觸摸他人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將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若犯罪者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