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之爭一錘定音:陸委員從來沒有肯認,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就是中華民國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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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之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之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該函的出現乃是台灣高等法院......
行政院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之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之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該函的出現乃是台灣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