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抄寫關係人的電話號碼被檢察官列為被告,是否真的違反《個資法》?
未署名
電話號碼等個人資料抄寫於筆記本上當然是屬於個資之蒐集,但是,如果是看到或聽到電話號碼的話呢?例如我在便利商店排隊買東西「客觀行為上」聽到或看到前面民眾購物時所報的會員電話,是不是就有觸犯《個資法》第4......
電話號碼等個人資料抄寫於筆記本上當然是屬於個資之蒐集,但是,如果是看到或聽到電話號碼的話呢?例如我在便利商店排隊買東西「客觀行為上」聽到或看到前面民眾購物時所報的會員電話,是不是就有觸犯《個資法》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