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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世芳不願放棄《耳朵借我》節目著作權離開電台,原文會稱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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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世芳不願放棄《耳朵借我》節目著作權離開電台,原文會稱依法處理(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關鍵評論網

原文會表示,雖然節目為基金會全額出資,合作3年至今,期間皆參酌馬世芳於節目契約建議,約定其著作財產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與其他承攬基金會節目的主持人相較,該協議顯為特別協議、特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