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警隊,刻不容緩:「曱甴論」作為尤其邪惡的紀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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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警隊,刻不容緩:「曱甴論」作為尤其邪惡的紀律罪行(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關鍵評論網

使用仇恨語言的警察,法律上必須被解僱或至少停職,無論如何不得再執行警務。但當整隊警隊都是所謂害群之馬時,公眾信心的全面崩潰已無法挽救,除了立即解散重組,恐怕別無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