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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警察執法使用槍械,為何兩案判決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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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警察執法使用槍械,為何兩案判決大不同?(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關鍵評論網

警察為了追捕嫌犯獲通緝犯,難免會有使用槍械的必要情形。過去也有員警在追緝通緝犯的過程中,不慎擊斃通緝犯的新聞。該名員警被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最後被判刑6個月定讞。為什麼都是警察執法使用槍械,卻有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