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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起食藥署全面列管塑膠容器,若與食物接觸就需標示耐熱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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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起食藥署全面列管塑膠容器,若與食物接觸就需標示耐熱程度(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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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科長指出,多數的食品容器材質無法完全剔除塑料,為了防止消費者將塑化劑吃下肚,業者有義務告知消費者產品使用的塑料成分,以及是否適合用來盛裝高溫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