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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到餐廳「實習」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離職反遭僱主求償5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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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到餐廳「實習」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離職反遭僱主求償59萬(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關鍵評論網

勞工局副局長林敬璋也補充表示:「任何勞動契約與勞基法衝突無效!」勞基法並未明訂勞工提前離職應負擔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