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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頒權狀還地60戶原民 陳菊感嘆:任內做過最有價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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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原民會說明,回復土地權利,是將原住民保留地的土地權利交還族人。因大多數土地案件所歷年代久遠,甚至溯及日治時期,加上1970至1973年間,政府在整個清查過程中未盡完善,導致原民權益受損,使族人於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