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鍵評論網報導關鍵評論網修法前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的罷免案,仍適用修法前規定,因此即使新法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也確定不適用在蔡正元罷免案。未署名2015/1/7 12:29#立法院8 家 · 52 篇#民主3 家 · 5 篇#蔡正元8 家 · 29 篇#宣傳2 家 · 3 篇#選罷法6 家 · 8 篇#罷免5 家 · 17 篇#割闌尾5 家 · 10 篇#中選會4 家 · 8 篇#選舉5 家 · 14 篇#劉義周#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北市選委會原站閱讀全文請至原站閱讀。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