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鍵評論網報導關鍵評論網雖然在8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選罷法》修正條文初審,刪除禁止宣傳罷免條文,但並不適用在蔡正元罷免案上,所以本次罷免案的相關宣傳仍受到規範,違者將可處以10萬至100萬元罰鍰。未署名2015/1/10 15:37#蔡正元9 家 · 42 篇#選罷法5 家 · 7 篇#割闌尾6 家 · 14 篇#中選會3 家 · 7 篇#蔡正元罷免總部#蔡正元罷免案#朕的字體 - 康熙字典體產生器#提醒大家2/14罷免蔡正元不能宣傳噢#南港區1 家 · 2 篇#內湖區1 家 · 2 篇原站閱讀全文請至原站閱讀。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1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