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芋傳媒報導芋傳媒法務部修法 放寬分居達3年有責配偶可訴請離婚未署名2024/5/27 17:04#分居14 家 · 26 篇#民法4 家 · 5 篇#贍養費4 家 · 5 篇#配偶2 家 · 5 篇#離婚17 家 · 86 篇民法相關規定,婚姻破綻有責的一方,不准訴請離婚,遭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法務部預告修正草案,增訂「夫妻於5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3年」者,夫妻均可向法院提離婚之訴。...https://taronews.tw/2024/05/27/98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