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通車就算現任市長的政績嗎?從規劃、核定到施工,一條捷運可能橫跨好幾任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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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捷運正式通車時,剪綵、試乘、車站啟用往往最受關注,也容易讓人把「通車」與整項建設畫上等號。然而,捷運從最初評估一路走到載客營運,往往需要十年以上,期間還可能經歷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設計、發包施工、初勘與履勘等不同階段。 因此,一條捷運在哪一任市長任內通車,是可以明確確認的時間點;如果要進一步了解整項建設經過哪些政府推動,就得把時間往前拉,看看它何時開始規劃、何時取得核定、何時進入工程階段,以及施工與通車前又完成哪些程序。 捷運宣布要蓋,不代表馬上就能動工 依交通部現行《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個別捷運計畫的可行性研究前,應先完成都市發展規劃、綜合運輸規劃等程序,並提出捷運整體路網評估計畫送交通部審議。進入個別路線的可行性研究後,還要評估路線功能、運輸需求、工程技術、經濟及財務效益、土地開發與財源等內容。依現行規定,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相關程序後,由地方主管機關陳報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核定後,地方主管機關才得辦理綜合規劃。 這代表新聞中常見的「規劃捷運」、「推動捷運」、「可行性研究送審」、「可行性研究核定」,其實位於不同階段。即使可行性研究獲得核定,距離工程全面展開仍有許多程序。《大眾捷運法》第14條也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建設捷運時,須備具經核定的規劃報告書、初步工程設計圖說、財源籌措計畫書、工程實施計畫書,以及營運機構設立與營運計畫等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捷運後續還涉及設計、工程計畫、採購發包與施工等工作,不能把整個過程理解成「核定後立刻開工」。 可行性研究核定到主體工程開工,中間還有多道程序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整理三鶯線建設歷程時,就將捷運建置分為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設計、施工、通車前置作業與完工通車等6大階段。以三鶯線為例,行政院在2012年9月3日核定可行性研究報告,2015年6月2日核定綜合規劃報告。不過,工程本身也不是只有一個「動工日」:官方資料顯示,先期工程已於2014年10月28日開工,2015年11月3日完工;之後工程於2016年5月16日統包決標,主體工程再於同年7月21日開工。 也就是說,如果只抓「主體工程開工」這個節點,從2012年可行性研究核定到2016年7月主體工程開工,已接近4年;但若把先期工程納入,工程活動其實更早就已展開。這也說明,捷運建設甚至連「何時開始施工」都可能因工程階段不同,而有不只一個重要日期。進入施工階段後,整項計畫也不一定就此固定不變。三鶯線後續仍持續辦理工程及相關計畫程序,行政院並於2023年10月11日核定「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三鶯線暨周邊土地開發修正計畫」。 三鶯線最終於2026年6月30日正式通車營運。從2012年可行性研究核定算到2026年通車,前後將近14年;如果再往前追溯可行性研究以前的路網評估及前期規劃,整條捷運的形成時間還會更早。這也顯示,捷運屬於典型的跨年度大型公共建設,一條路線從形成到載客營運,完全可能橫跨數個地方政府任期。 捷運車站蓋好了,也不代表隔天就能載客 捷運工程接近完工後,仍須完成通車前的安全及營運程序。依交通部現行《大眾捷運系統履勘作業要點》,地方主管機關辦理的捷運建設,在報請交通部履勘前,必須先辦理初勘。初勘前,擬通車營運路段的土木建築、軌道及機電工程應完竣,並完成系統穩定性測試,同時確認營運所需人員及相關準備。 《大眾捷運法》第15條則規定,捷運路網全部或一部工程完竣後,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履勘,未經核准不得營運。三鶯線的最後幾個時間點就很清楚:2026年4月26日辦理初勘,6月7日由交通部辦理履勘,6月23日取得營運許可,最後於6月30日完工通車。從工程接近完成到正式載客之間,仍要完成一連串安全檢查及營運程序。 捷運在現任市長任內通車,就等於整條路線都是這一任完成的嗎? 如果描述的是「某條捷運在某任市長任內正式通車」,這是一個可以依日期確認的事實;但若要討論整項捷運建設的推動歷程,通車日期只能代表其中一個節點。以三鶯線為例,可行性研究核定、先期工程、綜合規劃核定、統包決標、主體工程施工、修正計畫核定、初勘、履勘與正式通車,分散在十多年的時間裡。不同任期可能分別遇到規劃審議、設計發包、施工管理、工程調整或通車準備等不同工作。 同樣地,較早提出路線或取得可行性研究核定,也不能因此省略後續政府在工程施工與通車程序中所負責的工作。一條捷運真正走到載客營運,往往涉及多年行政程序、工程執行,以及中央與地方不同階段的審議與推動。因此,若只比較「誰先提出」或「誰最後通車」,都可能看不到中間長達數年的建設歷程。 一條捷運跨越哪些任期?官方時間軸才能看出較完整歷程 同樣都是「捷運正在推動」,實際進度可能差得很遠。有些路線仍停留在整體路網評估或可行性研究,有些已完成可行性研究、進入綜合規劃,另一些則已經進入工程階段;即使工程接近完成,後續仍有初勘、履勘及取得營運許可等程序。 因此,一條捷運的建設歷程,通常可以從可行性研究核定、綜合規劃核定、先期工程、工程決標、主體工程開工、重大計畫修正,到初勘、履勘及正式通車等時間點逐步還原。這些節點往往分散在十多年之間,也可能橫跨數個地方政府任期。一條捷運在哪一任市長任內通車,可以回答「最後在哪一年開始載客」;但要理解整項公共建設如何走到這一步,仍得把前面的規劃、審議與施工歷程一起納入。以三鶯線為例,從2012年可行性研究核定到2026年通車就將近14年,單看通車日期,無法呈現整條捷運較完整的建設過程。 參考資料:交通部《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交通部《大眾捷運法》、交通部《大眾捷運系統履勘作業要點》、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三鶯線」建設歷程及大事紀。 本文依交通部、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等公開資料整理,旨在說明捷運建設從規劃、核定、施工至通車的制度流程與時間差異,不涉及對特定政治人物、政黨或政府施政表現的評價。各路線實際推動情形仍應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官方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