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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法了!防少年淪「人球」竟不准法院再移送 憲法法庭判「部分違憲」 - 太報 TaiSo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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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法了!防少年淪「人球」竟不准法院再移送 憲法法庭判「部分違憲」 - 太報 TaiSounds(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太報

花蓮地院受理兩起少年案件時,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後段規定「受移送之法院,不得再行移送」,承審法官邱玄佳認為未保護少年及妨礙訴訟權,裁定停審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認定,一概禁止受移送法院為少年利益再移送,牴觸《憲法》為保障少年人格權而課予國家特別保護少年身心健康及人格健全成長義務的意旨,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