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柯文哲案 黃國昌轟「垃圾」免賠百萬!法院:可受公評 - 太報 TaiSo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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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於2024年間以「垃圾」2字,數度辱罵推出柯文哲案系列報導的《鏡週刊》,遭提告妨害名譽並求償100萬元。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3/18)日先行宣判,法官認定,週刊報導涉及公眾人物,攸關公眾利益,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黃質疑報導消息來源不明、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嫌疑,屬於善意發表言論,並非以中...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於2024年間以「垃圾」2字,數度辱罵推出柯文哲案系列報導的《鏡週刊》,遭提告妨害名譽並求償100萬元。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3/18)日先行宣判,法官認定,週刊報導涉及公眾人物,攸關公眾利益,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黃質疑報導消息來源不明、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嫌疑,屬於善意發表言論,並非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