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約砲國中少女摩鐵狂歡2小時 少女母氣炸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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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現役軍人去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未滿16歲女國中生,並於去年3月在少女就讀學校接人後,載往南屯區一間汽車旅館,在女方同意下雙方發生性行為。女方母親事後得知氣炸提告,一審時男方自知理虧,和少女母親以賠償金達成和解,最終法官判處男方1年徒刑、緩刑3年,仍可上訴。...

台中市一名現役軍人去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未滿16歲女國中生,並於去年3月在少女就讀學校接人後,載往南屯區一間汽車旅館,在女方同意下雙方發生性行為。女方母親事後得知氣炸提告,一審時男方自知理虧,和少女母親以賠償金達成和解,最終法官判處男方1年徒刑、緩刑3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