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不乖!詐團人頭判緩刑3年竟「升級當車手」 他二度被抓結果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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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日前以一本帳戶3到6萬元不等的報酬,將銀行帳號和提款卡租給詐騙集團使用,被士林地方法院依幫助洗錢罪判刑3月。法官考量他坦承犯行、願意賠償被害人,給予他緩刑3年恩典。沒想到事隔1年,他又「升級」當起詐團車手,結果又被抓包,判刑1年2月。...

陳姓男子日前以一本帳戶3到6萬元不等的報酬,將銀行帳號和提款卡租給詐騙集團使用,被士林地方法院依幫助洗錢罪判刑3月。法官考量他坦承犯行、願意賠償被害人,給予他緩刑3年恩典。沒想到事隔1年,他又「升級」當起詐團車手,結果又被抓包,判刑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