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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最重死刑」修法爭議 林俊憲:因為這點所以沒同意28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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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最重死刑」修法爭議 林俊憲:因為這點所以沒同意286條(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太報

喧騰一時的「剴剴案」引發社會對兒虐的關注,立法院今天(7/18)三讀《刑法》第272條之1及第286條條文修正,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