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性別平等參政!內政部擬修法改為地方民代1/3任一性別保障 拚2026年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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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地方制度法》規定,各選舉區選出的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13)天指出,內政部目前正研擬修正草案,將現行地方民意代表4分之1婦女保障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為3分之1任一性別保障原則,盼持續促進性別平等參政。...

現行《地方制度法》規定,各選舉區選出的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13)天指出,內政部目前正研擬修正草案,將現行地方民意代表4分之1婦女保障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為3分之1任一性別保障原則,盼持續促進性別平等參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