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眉角7-7】藐視國會罪違憲! 憲法法庭:政治行為不能成為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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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修法之一的《刑法》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如果虛偽陳述,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憲法法庭認為,公務員在立院答詢或陳述是為了回應立委的質詢或詢問,屬於政治行為,背負的是政治責任,如果將虛偽陳述明定為犯罪行為而科處刑罰,立法的目的並不合法正當,因此宣告...

國會職權修法之一的《刑法》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如果虛偽陳述,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憲法法庭認為,公務員在立院答詢或陳述是為了回應立委的質詢或詢問,屬於政治行為,背負的是政治責任,如果將虛偽陳述明定為犯罪行為而科處刑罰,立法的目的並不合法正當,因此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