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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消防法》22條文 增職安專章、擴大危險物品場所揭弊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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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消防法》22條文 增職安專章、擴大危險物品場所揭弊者範圍(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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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6/13)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這次增修22條文,包括消防人員資訊權行使,企業或公司未落實揭露登載相關資訊,最高可罰1000萬元,廠商若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最高可課予管理權人7年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