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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翁茂鍾服社會勞動佔「爽缺」還能批公文! 前檢察長周章欽罰俸1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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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翁茂鍾服社會勞動佔「爽缺」還能批公文! 前檢察長周章欽罰俸1年確定(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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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認定,前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當年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時,在富商翁茂鍾勞動服務案時安排他進麻豆分局佔「爽缺」,並收取襯衫,其後翁茂鍾又勾結警方造假2196小時的勞動紀錄。監察院將周章欽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第一審判他罰俸1年,周上訴第二審要求改判不受懲戒,職務法庭第二審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