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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續公司需於未來5年投入600億建置基礎建設

作者 戴嘉芬
存續公司需於未來5年投入600億建置基礎建設(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太報

NCC今天決議通過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合併亞太電信,兩家存續公司新台灣大、新遠傳電信合併後取得更多頻段,也須負起建設義務,未來五年內必須投入資金建設4G及5G基地台等基礎建設,預計到116年時做到...